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

濁世惡苦第三十五 16



大乘無量壽經簡註易解

《經》又其名籍,記在神明。殃咎牽引,無從捨離。但得前行,入于火鑊,身心摧碎,神形苦極,當斯之時,悔復何及。

《解》神明將惡人的罪行,都記載在他的個人檔案裡。惡業牽引,鬼神鑑察,帶著罪人,他就無法逃脫,只有跟著鬼神前往獄火油鼎之中,身心(形體和精神)遭受到摧毀破碎之劇苦。當此之時,後悔莫及了。

《註》

(1)(名籍)就是個人的資料檔案。



淨空法師 註解